尊敬的法官大人:
本人在此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经过调查、核实,被申请人甲方欠本人乙方一笔巨额款项,并无法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严重侵害了本人乙方的合法权益。考虑到该款项数额较大,本人担心甲方在诉讼过程中会故意转移、隐匿财产,从而影响到本人乙方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在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确保本人在诉讼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和第103条之规定,请求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甲方财产进行保全,具体措施如下:
1.限制令:限制被申请人甲方将其名下的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转移或者支付,限制被申请人甲方处分其名下的财产,确保其名下的财产不受任何损失;
2.查封令:查封被申请人甲方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直至案件终结判决,以保障本人乙方的合法权益;
3.冻结令:冻结被申请人甲方名下的银行账户,以防止甲方将财产转移而影响本人乙方的合法权益;
4.其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如本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还需采取其他适当的措施,以保障本人乙方的合法权益。
在此,本人保证:对于被申请人甲方名下财产的查封、限制或冻结,本人不会滥用职权或者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将对于超出被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所涉及的损失进行赔偿。
再次请求贵院予以支持和协助,履行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职责,保护本人乙方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