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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影响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6-02-05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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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今天聊的这个话题,可能很多人平时不太会接触到,但万一哪天自己或者身边朋友遇到了纠纷,打官司,那“撤诉”和“财产保全”这两个词就变得特别关键了。尤其是它们俩搅和在一起的时候——撤诉会不会影响之前费老大劲申请的财产保全?这事儿可马虎不得,咱得掰开揉碎了说清楚。

首先,咱得弄明白这两件事到底是干嘛的。打个比方,您跟别人有笔经济纠纷,比如别人欠您钱不还,您一气之下把他告上了法院。打官司是个耗时间的活儿,您可能担心,在这期间,对方会不会偷偷把房子卖了、把钱转走了,导致就算最后官司赢了,也拿不到钱?这时候,您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简单说,就是请法院提前出手,先把对方的房子、车子、银行存款等财产给“锁住”或者“冻上”,防止他转移。这就像是下棋时提前走的一步“保险棋”,确保将来判决能落到实处。

那“撤诉”呢?撤诉就是您作为原告,主动向法院说:“这官司我不打了,我申请撤回来。”可能是因为双方私下和解了,也可能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撤诉是您的权利,法院一般也会准许。

好,现在关键问题来了:如果您申请撤诉,之前法院已经给您批准并执行了的那个“财产保全”,会怎么样?它会不会也跟着自动解除?是不是我之前交的保全费、做的担保都白忙活了?

答案是:不一定自动解除,但撤诉这个动作,会直接触发财产保全进入一个“非常危险”的境地,很大概率会被解除。 您别急,听我慢慢解释这里面的门道。

法院同意做财产保全,它的根本前提是为了保障您这个“诉讼”将来能顺利执行。这个“诉讼”是财产保全存在的“根”。现在您主动把“根”给拔了(撤诉),那么依附于这根上的“枝叶”(财产保全),就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最主要理由。法院会认为,既然官司都不打了,那还有什么必要继续查封、冻结人家的财产呢?这对被保全的一方(就是被告)来说,也是一种财产权利的限制,既然诉没了,限制也就该解除了。

所以,在您提交撤诉申请的时候,或者法院准予您撤诉的裁定一出来,对方(被告)几乎百分之百会立刻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对他的财产保全。法院审查后,只要确认诉讼已经没了,基本上都会裁定解除保全

但是,这里有个非常重要的“但是”! 解除保全并不是像关水龙头一样,“哗”一下立刻自动完成的。它需要一个程序:由法院作出正式的《解除保全裁定书》,然后执行法官再去相关部门办理解封、解冻手续。从您撤诉到财产实际被解除控制,中间有一个短暂的时间窗口。

这个时间窗口,就是问题的微妙之处,也是很多人产生疑问和纠结的地方。咱们普通人得明白几点:

别指望“撒诉了保全还能一直留着”:千万别有这种侥幸心理。一旦撤诉,保全的解除几乎是必然的,只是时间快慢问题。不要想着用撤诉来试探对方或者作为一种拖延战术,这个算盘打不响,法律上不支持。

如果案子是“调解撤诉”或“和解撤诉”:这是最常见、也最理想的情况。比如你们官司打到一半,坐下来谈妥了,对方答应分期还钱。这时你们通常会签一个详细的《和解协议》。在您向法院申请撤诉的同时,一定要把这份和解协议的核心内容,特别是对方履行付款义务的时间、条件、违约责任等,清清楚楚地提交给法院。您可以,也应该,同时向法院申请:“虽然我撤诉,但请求暂时不要解除财产保全,或者请求将财产保全延续到对方按照和解协议付清全部款项之日。” 这种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考虑您的请求,暂时不解除保全,或者用一种叫“诉讼保全转行为保全”的方式,将保全的效力与和解协议的履行挂钩。但这需要您主动、明确地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理由,不是法院的自动操作。

保全担保物的处理:您当初申请保全时,如果法院要求您提供了担保(比如押了房产证、交了保证金或者找了担保公司),在财产保全解除后,这些担保物会退还给您。但如果因为您的申请保全有错误(比如最后证明您根本没道理去告人家),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对方可以起诉要求您赔偿,那么您的这些担保物就可能用来赔付损失。

战略考虑——想清楚再动:正因为撤诉对保全有这么大的冲击,所以您在决定撤诉前,一定要把所有可能性都想透。尤其是如果纠纷还没彻底解决,只是口头承诺,您就贸然撤诉并导致保全解除,那对方一旦反悔,您可就非常被动了。您可能面临“官司没了、财产也没控住”的两空局面。到那时,您只能重新去起诉,而对方可能早已利用这个空档把财产转移了。

给普通人的最实在建议:

如果您正处在有财产保全的官司中,并且考虑撤诉,请务必按以下步骤走:

第一步:谈妥条件,白纸黑字。 无论私下和解还是调解,一定要签书面协议,把对方要做什么、什么时候做完、做不到怎么办,写得明明白白。 第二步:咨询法官或专业律师。 拿着你们的协议草案,去征求一下主审法官的意见,或者咨询专业律师。问清楚:“我这种情况,如果撤诉,怎样才能最大程度地让保全措施继续发挥作用,保障协议履行?” 他们会给出最符合法律程序的具体操作建议。 第三步:向法院提交“组合申请”。在提交撤诉申请时,一并提交那份书面协议,并正式书面申请法院“暂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或“将保全措施效力延续至协议履行完毕之日”。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在申请文件里写清楚。 第四步:等法院裁定,看清内容。 仔细看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书,以及后续关于财产保全的处理裁定。确认清楚保全到底是立刻解除了,还是有条件的延续。

总之,“撤诉”和“财产保全”是联动的。撤诉就像是主动按下了诉讼的“停止键”,而财产保全这个“保护罩”也会随之变得不稳定,随时可能消失。咱们普通老百姓处理这事儿,核心就记住:法律程序环环相扣,任何一个动作都要想到后续三步。保障自己权益最靠谱的办法,就是“事前谋划清楚,事中书面落实,随时专业咨询”,别怕麻烦,这几步麻烦能帮您避免未来更大的麻烦。 希望这些大白话的解释,能帮您把这事儿理出个头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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