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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表弟遇到了件闹心事。他跟人合伙做生意闹翻了,对方欠了他八十多万货款一直拖着不给。咨询律师的时候,律师明确说这个案子证据充分,胜诉概率很大,但提醒了一句:“得赶紧申请财产保全,把对方账户先冻结了,不然赢了官司可能拿不到钱。”
可那时候我们哪懂什么是“财产保全”,只觉得官司能赢就行。结果真出问题了。
简单说,财产保全就像打牌时的“保险”——在你正式打官司前,先向法院申请把对方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资产暂时冻结或查封,防止他们在这期间转移财产。等官司赢了,这些被保全的财产就可以直接用来执行判决。
我后来才明白,很多债务纠纷中,被告一旦知道自己被告了,第一反应就是转移财产。等原告拿到胜诉判决,对方账户早就空了,房子车子也过户给别人了。这时候判决书就成了“法律白条”,看得见摸不着。
我表弟的案子就是这样。律师收了律师费,帮着整理了证据提起了诉讼,但不知是疏忽还是觉得没必要,始终没提财产保全申请的事。
案子打了半年,终于胜诉了。我们欢天喜地等着对方还钱,结果等来的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通知。一查才发现,对方在接到法院传票后两周内,就把名下两套房产转到了亲戚名下,公司账户的钱也分批转走了。
这时候我们才着急了,回头找律师问怎么办。律师支支吾吾,最后说只能试试看能不能追回被转移的财产,但那要另起诉讼,而且难度极大。
我气不过,开始查资料、咨询其他律师。这才了解到,律师在代理债权债务案件时,有义务向当事人提示财产保全的重要性,并协助当事人办理保全申请。
一位从业二十多年的老律师告诉我,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因为律师的过错(比如该提醒没提醒、该申请没申请)导致当事人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律师确实可能要对当事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他说了个真实案例:2019年某地法院判决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因为律师未及时申请保全,导致对方转移了300多万资产。虽然官司赢了,但执行时对方已无财产。最后法院认定律师存在过错,判决律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损失。
吃了这次亏,我总结了几个经验:
主动问保全:找律师时,一定要问清楚:“这个案子需不需要做财产保全?什么时候做?怎么做?”如果律师说不需要,让他给出明确理由。
看合同条款:委托律师合同里,最好明确写上“律师有义务根据案件情况及时建议并协助办理财产保全”。虽然标准合同不一定有这条,但可以要求补充。
跟进案件进展:别以为交了律师费就万事大吉。要定期询问案件进展,特别是保全申请的提交情况。保全是有黄金期的,通常越早越好。
了解保全成本: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可以是保函、保证金等),会产生一些费用。但这些费用和可能挽回的损失相比,通常是值得的。
发现不对劲及时处理:如果发现律师没办该办的保全,要立即沟通。如果已经造成损失,可以咨询其他律师,看是否能追究前一个律师的责任。
如果确实因为律师的疏忽导致财产保全没办成,造成了实际损失,可以:
先和律师事务所协商,看能否通过他们的职业责任保险获得赔偿。
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投诉。
必要时提起诉讼,要求律师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不过要注意,这类索赔需要证据:要证明律师确实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损失的具体金额等。这个过程也不容易。
后来我们花了很大力气,通过执行异议程序,好不容易追回了部分款项,但时间和精力成本已经无法估量。
现在回想,如果当初多懂一点,多问一句,也许结果完全不同。普通老百姓打官司,往往过于依赖律师,觉得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就行。但现实是,再专业的律师也可能有疏漏,而后果却要我们自己承担。
我的建议是:打官司不能当“甩手掌柜”。尤其是涉及钱的案件,一定要把财产保全放在心上。该冻结的尽早冻结,该查封的及时查封。这不是不信任律师,而是对自己血汗钱负责。
毕竟打赢官司只是第一步,真正拿到钱才是最终目的。别让本该到手的赔偿,因为一个本该做的保全而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