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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跟朋友老王吃饭,听他倒了一肚子苦水。去年他跟一家公司签了供货合同,对方找了家担保公司出具了履约担保。结果货按时交齐了,对方公司却拖着货款不给。老王去找担保公司,对方翻出合同里一行小字说“这种情况我们不赔”。老王气得直拍桌子:“白纸黑字写的担保,怎么就不算数了?”
像老王遇到的这种情况,在生意场上还真不少见。今天咱们就聊聊这个“履约担保合同纠纷”,用大白话说清楚这里头的门道。
简单说,就像咱们日常生活中买房找担保人一样。张三要跟李四做生意,李四怕张三说话不算数,就让张三找个靠谱的第三方(通常是银行、担保公司或者有实力的企业)出来“拍胸脯”:“要是张三不按合同办事,我来负责!”
这种“拍胸脯”在法律上就叫履约担保。在建筑工程、大宗货物买卖这些领域特别常见,因为涉及金额大,周期长,有担保心里才踏实。
根据法院处理的案子来看,纠纷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1. 该不该赔的问题 这是最常见的矛盾。债权人(比如老王)说:“对方违约了,担保人你得赔!”担保人却说:“这不属于我的担保范围”或者“合同里写明了这种情况不赔”。
2. 赔多少的问题 合同里写的是“承担全部责任”还是“只赔一部分”?担保金额有没有上限?这些往往都是争议焦点。有些担保合同玩文字游戏,赔的时候才告诉你“最高只赔合同金额的20%”。
3. 谁来赔的问题 特别是一些公司之间的担保,签约的时候公司好好的,要赔钱的时候公司注销了、破产了,或者负责人找不到了。
4. 证据问题 担保合同签得模糊不清,对“什么是违约”“什么情况下启动担保”说得模棱两可。真出了问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我了解到一个真实案例,特别有代表性。
某县要修一条乡村公路,县政府跟一家建筑公司签了合同,工程造价800万元。合同要求建筑公司找担保,建筑公司就找了当地一家投资公司做担保,约定“保证按期按质完工”。
结果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建筑公司觉得按原价干下去要亏本,干到一半停工了。县政府多次催促无果,道路延期半年多没修好。
县政府就把建筑公司和担保的投资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法庭上,三方各执一词:
县政府说:合同白纸黑字,担保公司明确担保“按期按质完工”,现在路没修好,担保公司必须负责。
建筑公司说:材料涨价是不可抗力,我们不是故意违约。
投资公司说:我们担保的是“建筑公司的履约能力”,现在建筑公司是因为客观原因停工,不是主观上不想干,所以我们不该赔。
法院怎么判的呢?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
材料价格上涨属于商业风险,不是不可抗力,建筑公司应当预见并承担这个风险 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按期按质完工”,现在确实没有按期完工 担保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只担保“主观履约意愿”最终判决: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担保公司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县政府既可以找建筑公司要钱,也可以直接找担保公司要钱。
听了上面的案例,可能有人会觉得心里没底。其实只要注意以下几点,就能大大降低风险:
签合同前要“三看” 一看担保方资质:是正规的担保公司、银行,还是随便找的个“皮包公司”?查查对方的信用记录、注册资本、有没有被起诉过。 二看担保范围:到底担保什么?是担保“一定做完”还是“一定做好”?是用全部财产担保还是只在一定额度内担保? 三看担保期限:担保到什么时候为止?是到主合同履行完毕,还是只担保某个阶段?
合同条款要抠细节 别怕麻烦,把这几条写清楚:
什么情况算违约?最好列出具体情形 启动担保的程序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担保责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这两个区别大了去了证据意识要强 所有沟通尽量保留书面记录。催款、催工最好用可以留下证据的方式,比如挂号信、电子邮件,别只是打个电话。
及时行动别拖延 发现对方可能违约,要及时书面通知担保方。法律上有个“保证期间”的概念,过了这个期间,担保人的责任可能就免除了。
如果真的走到纠纷这一步,也别慌:
第一步:收集证据 把所有相关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照片视频等整理好。证据越全,胜算越大。
第二步:专业咨询 花点钱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评估一下自己的情况。有时候律师的一两点提醒,就能改变整个案件走向。
第三步:先协商 打官司耗时耗力,先试着跟对方沟通,看看能不能达成和解。很多担保公司为了声誉,也愿意在合理范围内协商解决。
第四步:法律途径 如果协商不成,及时起诉。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是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
个人担保要特别小心 有些小生意,朋友之间互相担保。这种个人担保风险极高,一旦签字,可能要用自己全部家产来承担责任。签字前一定要想清楚。
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现在很多集团公司,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要注意母公司的经营状况,别以为“大树底下好乘凉”,有时候母公司自身难保。
政府项目担保 政府项目的担保合同往往有特殊要求,比如必须用财政资金还款承诺、或者特定的担保机构。这些规定一定要了解清楚。
做生意讲究诚信,但光靠诚信不够。履约担保就像给交易买了份“保险”,但这份“保险”条款怎么定、怎么用,里面学问不少。
老王的例子最后怎么解决的?他回去仔细研究合同,发现担保公司所谓“不赔”的理由站不住脚,收集了所有证据后正式发函,最后担保公司同意协商,承担了大部分欠款。
说到底,商场如战场,既要相信合作伙伴,也要保护好自己。签合同时多花一小时仔细琢磨,可能就避免了后面一年半载的折腾。生意要做大,这些法律上的基本功,咱们普通生意人也得慢慢学起来。
希望每个诚信经营的人,都能避开这些坑,顺顺利利地把生意做好。毕竟,咱们做生意图的是双赢,不是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