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老张最近遇到了件烦心事。他经营的小公司突然被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原因是合作方在诉讼中申请了财产保全。公司日常运营立刻陷入困境,工资发不出,货款付不了,而案子要等好几个月才开庭。老张很困惑:“对方只是怀疑我们有转移财产的可能,凭什么一句话就能把我的账户全冻上?”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在法律实务中,财产保全这个本为保障判决执行的制度,有时却成了某些当事人手中的“武器”。
简单来说,财产保全就像打官司时的一把“安全锁”。比如小李欠你钱不还,你起诉后担心他在这期间把房子、车子偷偷卖掉,导致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暂时查封他的这些财产。
正常的财产保全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判决难以执行的风险、提供相应担保。但问题就出在这里——风险判断存在主观空间,而担保成本有时远低于冻结对方资产带来的“杀伤力”。
我向几位执业律师朋友请教过,他们提到几种典型的滥用情况:
“威慑型”保全:有些公司涉诉时,不管对方实际偿债能力如何,先申请保全再说。冻结对方账户或主要资产后,许多中小型企业就会陷入经营困难,被迫接受不利的和解条件。一位律师朋友说:“我经手过一个案子,标的是80万,但对方申请冻结了客户300万的流动资金,客户为了公司生存只能妥协。”
“广撒网式”保全:个别当事人会故意夸大保全金额,或者把关联不大的第三方也列为保全对象。曾经有建筑公司因工程款纠纷被起诉,结果连分包商的账户也一并被冻结,影响了整个项目链条。
“担保游戏”:按照规定,申请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一般为保全金额的30%左右。但现在很多担保公司提供这项服务,费用可能只有保全金额的1%-2%。低成本高“收益”,让一些当事人更倾向于“先保了再说”。
从普通人的角度看,这种滥用能有生存空间,有几个现实原因:
信息不对称:被保全方往往突然接到通知,对如何应对缺乏了解。很多人不知道可以提出复议,也不知道如果保全错误可以要求赔偿。
审查压力:法院案多人少是普遍现状。对保全申请的审查有时难以做到特别细致,尤其是紧急情况下,法官可能更倾向于“先保再看”。
救济滞后:即使最终证明保全错误,被保全方的损失已经发生。生意机会丢失、商誉受损、资金链断裂,这些损失很多时候难以用金钱完全弥补。
首先要冷静。收到保全裁定后,仔细阅读文书,了解被保全的财产范围、金额和依据。
及时提出异议:如果你认为保全范围过大、金额过高或缺乏依据,可以在收到裁定书5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记得准备书面材料,说明理由。
提供反担保:如果法院保全的是资金,你可以提供等值担保财产请求解除保全。比如被冻结100万,你可以用价值相当的房产作为担保替换。
沟通协商:有时主动与申请方沟通也能解决问题。说明保全对你造成的实际困难,也许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保留追偿权利:如果最终判决你没有责任,或者对方诉讼请求被驳回,你可以就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因账户冻结导致的违约赔偿、业务损失证明等。
值得欣慰的是,法律界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近年来,最高法院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加强了对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力度。比如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具体的财产线索,不能笼统地说“查封被告名下所有财产”;强调对担保的实质审查,防止担保流于形式。
一些地方法院也在尝试创新做法,比如建立财产保全保险制度,既保障申请人权益,又通过保险公司专业评估降低滥用风险。
法律工具本身没有好坏,关键在于如何使用。财产保全制度对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司法权威至关重要。我们普通人能做的,是既要了解如何运用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认识到滥用可能带来的后果——毕竟,今天你可能是申请人,明天也可能是被申请人。
诉讼的本质是解决纠纷,而不是制造新的、更大的矛盾。无论是作为申请方还是被申请方,保持理性和诚信,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当法律被用来作为竞争的武器而非维权的盾牌时,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平基础。
在法治社会建设的路上,每个普通人的法律意识和行为方式,都在无形中塑造着这个社会的司法生态。了解规则、尊重规则、善用规则,是我们每个人都该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