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担保保全承诺书
尊敬的有关方面:
我,(债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特此向(债权人姓名)作出如下承诺,并责任担保我的债务履行:
一、承诺事项
本人郑重承诺,在(债权人姓名)向我提出要求时,在下述情况下以我的名义提供财产担保作为保全措施:
1. 若我未按时按约支付债权人要求的款项,或未履行约定的义务,导致债权人受损时;
2. 若我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债权人受到第三方的索赔或其他损失时。
二、保全措施
为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可提供以下财产作为保全:
1. 房产:(房产的地址、面积、权属证明等相关信息);
2. 车辆:(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码等相关信息);
3. 存款:(存款银行账号、金额等相关信息);
4. 其他财产:(其他具有实际担保价值的财产的详细描述和相关信息)。
三、保全期限
本次财产担保保全的期限为(确定的期限)。
四、保全方式
1. 本人保证在债权人提出书面要求时,将上述财产交付给债权人或按债权人指定的方式处理;
2. 本人同意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财产进行合理的处置;
3. 本人同意在债权人要求的情况下,提供相关的资产证明材料、场所调查等必要信息。
五、不可撤销性
本财产担保保全承诺书一经签署即不可撤销。除非经债权人书面同意,否则,我无权解除或变更此承诺。
六、免责声明
1. 若出现房屋、车辆等财产变现困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人无法履行保全承诺的,本人不承担责任;
2. 若债权人在实施保全过程中对上述财产造成损失的,本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承诺书的签署、效力、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本承诺书所引起的或与本承诺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八、其他约定
本承诺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约定保全期限届满。此后,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本承诺书不再具有相关法律效力。
(债务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