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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时候,常听到“财产保全”这个词。简单说,就是怕对方在官司打完前转移财产,先向法院申请把对方的房子、车子、存款等给“冻上”或者“扣住”。但法院也不能随便就帮你冻,万一你申请错了,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怎么办?这时候,就需要你提供“担保”。这个“担保”,其实就是向法院交个“保证”,承诺如果保全错了,愿意用这个担保来赔偿对方的损失。
那么,这个“担保”都有哪些类型呢?咱们普通人能用的、常见的,主要有下面这几种,可以把它想象成法院接受的几种“保证方式”。
第一种:真金白银——现金担保
这是最直接、最硬气的一种。就是你自己掏一笔钱,存到法院指定的账户里。这笔钱的数额,一般不能低于你请求保全的那个财产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比例各地法院可能有细微差别。比如,你想保全对方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你可能就需要拿出30万左右的现金交给法院作为担保。
优点: 认可度最高,法院最欢迎,手续也相对简单,交了钱基本就没问题了。 缺点: 对咱老百姓来说,压力最大。官司本身可能就需要钱,还要额外压一大笔现金在法院,流动资金就紧张了。这笔钱在保全期间是不能动的。
第二种:银行“开证明”——保函担保
如果你不想压一大笔现金,这是目前最主流、最常用的方式。你不是自己出钱,而是找一家银行或者保险公司,由他们来向法院出具一份书面的《保函》或《担保书》。这文件的大意是:“我们银行/保险公司为申请人作担保,如果保全错了导致被申请人损失,我们承诺在多少额度内负责赔偿。”
优点: 对你来说成本低很多。你不需要交出全额现金,只需要向银行或保险公司支付一笔相对较低的“保费”或“手续费”(通常千分之几到百分之几不等),就能换来这份担保文件。不占用你的大笔资金。 缺点: 不是谁都能开。银行或保险公司会审查你的资信情况,如果觉得你风险高,可能不愿意开。另外,需要支付一笔保费,这算是额外的成本。
第三种:不动产“押证”——房产等财产担保
你自己或者亲戚朋友名下有房子、土地等不动产,并且价值足够,可以用它来作担保。不是把房子交给法院,而是把房产证原件押到法院,同时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一个“查封”或“抵押登记”手续。这个“查封”是担保性质的,意思是这房子暂时不能买卖过户了,如果将来需要赔偿,法院可以处理这个房子。
优点: 适合手头现金不多,但有不动产的人。不用变现,物尽其用。 缺点: 手续最麻烦。要跑不动产登记中心,要评估房产价值(通常需要评估报告),而且你的房子在担保期间也无法进行买卖、抵押等操作了。如果用朋友的房子,还要涉及复杂的信任和授权问题。
第四种:专业公司帮忙——担保公司担保
这和银行保函类似,只不过主体换成了专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你向担保公司申请,由他们来审查你的情况,并向法院出具担保函。你同样需要支付一笔担保费。
优点: 门槛可能比银行低一些,办理速度可能更快,是除了银行之外的一个重要选择。 缺点: 需要仔细甄选担保公司的资质和信誉,一定要找正规的、法院认可名单上的公司。费用可能比银行稍高一些。
第五种:特殊情况——信用担保
这种用得比较少,主要适用于一些特定的、信誉极好的主体,比如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公益事业单位等。他们可以凭借自身的信誉和公信力,向法院出具书面保证,而无需提供实物或现金。对于普通个人和一般公司来说,基本用不上这种方式。
怎么选?结合自身情况掂量掂量
知道了类型,该怎么选呢?你得摸摸自己的口袋和资源。
看钱: 如果你资金充裕,怕麻烦,现金担保最省事。如果不想占用资金,就选保函或担保公司。 看物: 如果有闲置且价值足够的房产,又不打算近期处置,用它担保也行。 看速度: 诉讼保全讲求一个“快”字,银行或担保公司保函通常办理效率较高,适合紧急情况。 看成本: 算笔总账。现金担保是资金占用成本,保函是保费成本,房产担保是手续成本和机会成本(房子不能动),权衡一下哪个更划算。最后要提醒的是,申请财产保全和担保是件严肃专业的事,金额、类型、材料准备都很有讲究。尤其是在写申请书和计算担保数额时,最好能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根据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本地的法院实践来做出最合适的选择,既能达到保全目的,又不给自己造成过重的负担。毕竟,打官司是为了解决问题,每一步的安排都要踏实、稳妥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