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各位朋友,咱们今天来聊一个打官司时经常听到,但又有点摸不着头脑的词——“财产保全”。说白了,它就是“怕他赖账,先把他东西扣起来”的法律手段。
但最关键的问题来了:到底要“扣”多少才算合适? 是狮子大开口,把对方所有家当都冻结了,还是意思一下就行?这里面的门道,我今天就给大家掰扯清楚。
很多人觉得,反正申请保全,那肯定往多了保啊,把他房子、车子、存款全给冻结了,这样最保险。
这种想法是错的,而且可能让你摊上大事!
法院有个基本原则,叫 “保全范围应与原告的请求相当”。 什么意思?就是你要求法院帮你冻结的财产价值,应该大致等于你起诉书中要求对方赔你的钱数。
举个例子: 你跟老王做生意,他欠你50万货款死活不给。你一气之下把他告了,并申请财产保全。那么,你请求法院冻结的老王名下的财产,总价值就应该在50万左右。
你可以申请冻结他一张正好有50万的银行卡,或者一套价值远高于50万的房子(但法院通常会允许,因为房产不可分割),但不能在起诉50万的同时,又把老王另一张有100万的卡、三辆车、两套房子全给申请冻结了。这就叫“超标保全”。
这可不是法院偏心眼,而是为了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防止你滥用权利。道理很简单:
你会害了你自己(最要紧的!):如果你申请保全的数额远超你的诉讼请求,法院很可能会要求你提供更高额的担保(后面会讲担保是啥)。更可怕的是,如果最后你官司没打赢,或者你保全超出的部分给老王造成了损失(比如他因为巨额资金被冻结,错过了重要生意),老王是可以反过来起诉你,要求你赔偿他的损失的。这叫“申请错误”。你不仅没要回钱,还可能倒贴一笔,赔了夫人又折兵。
给法院添麻烦:法院需要审查你的保全申请,超额保全会增加法官的工作量,可能还会被认为你有恶意,反而对你印象不好。
浪费司法资源:法院的保全措施是重要的司法资源,不能用来帮你“撒气”或者“押宝”。
核心就一句话:看你起诉状里写的诉讼请求是多少钱。
把你起诉书中所有的经济诉求加起来:
欠款本金 + 利息 + 违约金 + 诉讼费 + 其他你能主张的合理费用 ≈ 你需要申请的财产保全总额
再举个例子: 你还是告老王,诉讼请求是:
欠款本金:50万元 利息和违约金:算到起诉日共5万元 你预付的诉讼费:1万元 (总计:56万元)那么你申请财产保全的数额,就可以定在56万元左右。这样既充分保障了你的权益,又不会超标,合法合规。
别忘了,申请财产保全不是一张嘴就行。因为你可能保错而给别人造成损失,所以法院为了平衡风险,会要求你提供担保。
担保是什么? 就是你先押一笔钱或者一个东西在法院,保证如果你保全错了,可以用这个来赔给人家。
担保额多少? 现在大多数情况是要求你提供相当于保全数额的20%到30%的现金作为担保。比如你保56万,可能就需要你先拿出11万到17万的现金到法院账户做担保(具体比例各地法院略有不同)。
如果你实在没那么多现金,也可以找保险公司买一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保费大概是保全额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左右。比如保56万,花个几百到一千多块钱买份保险,保险公司出保函给法院,你就不用自己压十几万现金了。这是目前最常用的方式,非常方便。
希望这个解释能帮大家弄明白“财产保全保全多少”这个问题。打官司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新的麻烦。策略得当,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最稳妥的办法还是在提起诉讼时,详细咨询你的律师,他们会给你最专业、最贴合实际的操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