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委托担保合同书】
甲方:(委托人)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承办人)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甲方诉讼保全事务的委托担保进行协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委托担保合同:
第一条 甲方要求乙方为其提供诉讼保全服务,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
第二条 甲方享有双方约定的保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排除妨碍、保全处置、移送行政执法机关等权利。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所涉及的相关证据、权利凭证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与方式向乙方支付委托担保费用,乙方不可撤销地收取该费用作为服务报酬。
第五条 在履行委托担保过程中,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诉讼保全程序,为甲方争取最大程度的权益保护。
第六条 在履行委托担保过程中,乙方如有严重失职、过错或故意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方提出委托担保申请后,乙方应及时采取可能的保全措施,并按照法定期限办理相关证件。
第八条 在委托担保过程中,如果出现甲方与第三方的纠纷,甲方有权将纠纷移交给乙方处理,乙方应按照法律程序处理该纠纷。
第九条 双方在履行委托担保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签名(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签名(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