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财产保全的不动产还能卖吗?—— 一文讲清法律门道
很多人遇到官司时,对方可能会申请法院对房产、土地等不动产进行“财产保全”。这时候房主最着急的问题就是:这房子还能不能卖? 今天就用大白话把这事儿说清楚。
简单说,就是打官司时,一方怕对方转移财产导致自己赢了官司拿不到钱,于是申请法院提前“冻结”对方的房子、存款等。法院会下发《裁定书》,同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给房子贴上“封条”(登记保全记录)。
关键点:
保全≠没收:房子还是你的,但交易、抵押等权利受限制。 分为“活封”和“死封”: 活封:法院允许继续居住或经营,但不能买卖(最常见)。 死封:完全禁止使用(比如查封后贴封条,一般用于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原则上不能自由买卖,但有例外!
情况1:未经解封直接卖 —— 风险极大! 买家去办过户时,登记系统会显示“已被保全”,无法完成过户。 如果偷偷签合同收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刑法第313条)。 即使买家付了钱,法院仍可强制执行拍卖房产,买家只能找卖家退钱,容易钱房两失。 情况2:先解封再卖 —— 合法途径如果想卖房,必须按以下步骤操作:
提供担保:向法院提交等值现金或其他财产担保(比如用另一套无纠纷的房子或保证金),证明“卖了房也不会影响原告利益”。 法院裁定解封:法院同意后,会解除保全,这时才能正常交易。 卖房款处理:部分法院可能要求将售房款提存到指定账户,用于后续执行。特别注意: 如果房子有银行贷款抵押,还需银行同意,流程更复杂。
如果你正想买被保全的房子,务必做到:
查登记簿: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不动产登记簿》,看是否有“查封登记”。 要求卖家出示法院文书:确认是“活封”且卖家已申请解封。 资金监管:所有房款必须通过第三方监管账户,过户成功后再放款。如果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可约定“卖房款优先偿还债务”,由法院监督执行。这种情况需全程配合法院操作。
被保全的房子不是绝对不能卖,但必须通过法院解封程序。 私下交易风险极高,轻则合同无效,重则人财两空。遇到这类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设计合法解决方案。
(本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撰写,案例细节已做简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