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啥要先解决财产保全?老百姓必须懂的3个关键点
很多人打官司时都听说过“财产保全”,但为啥法院总把这事儿放在前面处理?今天就用大白话给你讲明白其中的门道。
简单说就是“提前冻结财产”。比如你借给老王10万不还,起诉后怕他偷偷转移房子、车子,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一批准,老王的财产就会被查封,官司打完前他卖不掉也挪不走。
为啥要“先处理”? 因为晚了就来不及了!如果法院先审案子,等半年判决下来,老王早把财产转给亲戚了,你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防老赖耍花招 打官司不是一两天的事,对方可能趁机卖房、转账。财产保全就是给财产“上锁”,让老赖动不了手脚。
保障执行不落空 打赢官司只是第一步,最终目的是拿到钱。如果对方账上没钱、名下没房,判决书就成了空头支票。保全能提前“锁定”财产,确保将来能执行。
法律明文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03条写得清清楚楚:如果情况紧急,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保全。这就是为啥它总被优先处理。
总结:财产保全就像“法律保险箱”,法院优先处理就是为了防止赖账。老百姓打官司时,想保住自己的钱,这一步千万不能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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