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最近摊上事了!有人把他告了,法院来了通知说已经冻结了他的银行账户。老张急得团团转:"法院发个通知就能随便冻我钱?这玩意儿有效力吗?"相信不少遇到官司的朋友都有过类似的疑惑。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掰扯,法院告知的财产保全到底算不算数。
一、法院通知不是"天气预报"
很多人以为法院的保全告知就和天气预报似的,告诉你"明天有雨",下不下还得看老天爷脸色。这可大错特错!法院出具的保全告知书盖着大红公章,那是正儿八经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白纸黑字写着,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就生效。啥意思?就是法院盖完章那刻起,你的房子、存款、股票说冻就冻了,根本不用等你"点头同意"。这就好比交警开罚单,不会先问你愿不愿意交罚款。
二、通知收到没收到,差别大了去了
但这里有个关键细节:法院得把保全裁定书送到你手上才算完整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法院要在5天内必须把裁定书送给被保全人。怎么送?常见的有三种方式:
专人上门送(法院工作人员直接找你) 邮寄送达(快递到你身份证地址) 公告送达(实在找不到人就登报公示)特别提醒:如果你故意躲着不收快递,或者搬家了没更新户籍地址,最后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照样算合法送达!所以千万留神法院寄来的文件,别以为"没签收就不算数"。
三、觉得冤怎么办?三步自救法
收到保全通知别慌,给你支三招:
先查冻结清单:赶紧联系法院或登录"法院信息公开网"查具体冻结了哪些财产。有时候原告申请冻结500万,但你账户里就50万,法院只会冻实际存在的部分。
提异议黄金期:收到裁定书10天内可以书面申请复议。重点看:申请人有没有提供担保?冻结金额是不是明显超标?比如10万的纠纷冻你100万存款肯定不合理。
反担保解冻:如果你确有急用(比如治病、发工资),可以提供同等价值的房产担保或找保险公司出保函,申请置换被冻结的存款。
四、特殊情形要当心
以下几种情况,法院的保全告知可能"打折":
疫情期间电子送达的,要确认是否收到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 发现冻结了案外人财产(比如误冻了配偶单独所有的房产) 超过一年未起诉,保全自动失效(但原告可能已经悄悄续期)律师碎碎念:去年有个案子,李女士的支付宝被冻了才知道前夫用她名义借款。她拿着结婚证和支付宝实名认证记录去法院提异议,3天就解冻了。所以遇到问题要积极应对,法律永远给老实人留了说理的门。
最后划重点:法院的保全告知和正式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但不是铁板一块。及时行动、理性应对才是聪明人的选择。毕竟法治社会,既不能让老赖逍遥,也不能让老实人吃亏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