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的标准是什么?
财产保全是打官司时常用的一种法律手段,目的是防止对方在判决前转移财产,导致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但法院不会随便同意保全,必须符合一定标准。用大白话讲,主要看以下四点:
申请人(比如债主)得证明:对方(比如欠债的)可能偷偷卖房、转钱,或者本来就没多少财产,不赶紧保全,将来判决可能变成“空头支票”。比如:
对方正在低价甩卖名下房产; 对方银行账户频繁大额转账; 对方是“老赖”,有欠钱不还的前科。关键点:不能瞎猜,得有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法院会初步审查双方的纠纷:
申请人是不是真有资格讨债(比如合同、借条是否有效)? 争议金额是否明确(比如欠款100万,不能模糊说“大概欠钱”)?如果案子明显不靠谱,法院可能直接驳回保全申请。
为了防止保全出错(比如最后发现对方根本没欠钱),法院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常见方式:
现金担保:按保全金额的30%左右交押金(比如保全100万,交30万到法院账户); 保函担保:找保险公司或银行开担保函,费用低但审核严。例外: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弱势群体案件,可能减免担保。
法院只冻结、查封和官司相关的财产,且不能明显超出诉讼金额。比如:
你告对方欠50万,不能申请冻结对方价值500万的房子; 如果对方账户里只有10万,法院不会让你再查封他的车(除非能证明车和案子有关)。常见误区:
以为申请保全就能“搞垮对方”——实际上,保全只是暂时冻结,最终还得看官司输赢; 滥用保全(比如恶意冻结对方财产),可能反赔对方损失。财产保全不是想用就能用,核心标准就一句话:证据充分、理由正当、担保到位、范围合理。普通人申请时,建议先咨询律师,避免因操作失误把自己绕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