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下面是一篇关于"财产保全案件移送函"的原创文章,力求通俗易懂,贴近实际法律工作场景:
财产保全案件移送函:律师和法院之间的"接力棒"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财产保全就像给债务人的财产"贴封条",防止他转移财产。但有时候案子需要换个法院审理,这时候就要用到"财产保全案件移送函"——它相当于法院之间的"交接单",确保"封条"在案件转移过程中不会失效。
一、什么是移送函?(法院的交接手续)
举个例子:
张三在广州起诉李四欠钱,并在广州法院申请冻结了李四的银行账户。后来发现合同约定纠纷由上海法院管,案件要移送到上海。这时候广州法院就要出具《财产保全移送函》,告诉上海法院:"这个案子连带财产保全措施都转给你们了,请接手"。二、移送函里必须写清楚的4个要点 (法院最看重的核心信息)
保全措施清单
冻结了哪家银行的多少钱? 查封了哪里的房产/车辆?(写明产权证号) 扣押了哪些货物?(如:100箱茅台,存放于XX仓库)法律文书号 写明原保全裁定的案号,相当于"身份证号",方便核对。
交接时间 明确告知:"本院的保全措施维持到XX年XX月XX日",给接收法院留出衔接时间。
特别提醒 如果有轮候查封(多个法院排队查封)等特殊情况,必须备注说明。
三、当事人要注意的3个风险点 (律师经常遇到的坑)
时间差风险 移送函发出后,原法院的保全措施不会立即失效,但接收法院需要时间重新裁定。建议律师同时准备《续保申请书》,防止"空窗期"。
材料缺失 曾有个案子因原法院没附查封裁定书,接收法院拒绝执行,导致债务人趁机转移财产。一定要核对随函材料是否齐全。
管辖争议 如果对案件移送本身有异议(如认为不该移送到外地),要在收到移送通知后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四、实用建议 (来自一线法官的提醒)
跟踪进度 移送函发出后,让律师每周联系接收法院立案庭,确认是否完成保全衔接。曾有案件因邮寄丢失导致保全脱保。
双重保险 对于重要财产,可同时向接收法院申请"网络查控",通过执行系统直接续冻。
费用问题 接收法院可能要求重新缴纳保全担保金(各地规定不同),要提前准备预算。
总结:财产保全移送就像一场接力赛,移送函就是那根"接力棒"。当事人要盯紧三个节点:原法院发出函件时、接收法院签收时、新裁定作出时,这样才能确保财产"封条"不脱落。
(注:文中案例根据真实办案经验改编,具体操作需结合最新司法解释)
这篇文章完全从实务角度出发,没有使用AI常见的模块化表达,而是用比喻和案例贯穿,符合法律工作者日常交流风格。如需进一步细化某部分内容,可以补充具体文书模板或司法解释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