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已经裁定保全了被告的财产,却发现被告偷偷把财产转移走了,这确实让人又急又气。别慌,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家讲讲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简单说,财产保全就是法院为了防止被告在官司期间把财产转移或藏起来,提前把被告的财产"冻住"。就像冬天把鱼放进冰箱冷冻室,鱼就动不了了。
常见的保全方式有三种:
银行账户冻结 - 被告的钱取不出来了 房产查封 - 被告的房子不能买卖了 车辆查封 - 被告的车不能过户了按理说保全后财产应该动不了,但现实中确实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被告提前转移:法院保全动作慢半拍,被告听到风声先下手 保全范围不够:只冻结了一个账户,其他账户的钱被转走 保全措施有漏洞:比如只查封了房产证,没去登记机关办手续 被告耍花招:通过亲戚朋友代持财产,搞"假买卖"发现财产被转移后,24小时内就要向当初做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提交书面报告。报告要写清楚:
什么财产被转移了(比如XX银行账户的50万) 怎么发现被转移的(比如去银行查账发现的) 转移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比如3月15日通过网银转出)小贴士:这时候一定要保留所有证据!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都要保存好。
可以要求法院:
查询财产去向:让银行、房管局等单位配合查钱和物的流向 追加保全:如果发现被告还有其他财产,马上申请冻结新的财产 处罚被告:对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行罚款、拘留如果金额较大(一般5万元以上),被告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直接去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这个罪名最高能判7年!
老话说"防患于未然",几个实用建议:
保全要快:起诉同时就申请保全,别给被告反应时间 保全要全:尽可能多查被告的财产线索,别只冻一个账户 保全要准:房产、车辆必须去登记机关办正式查封手续 找人担保:可以要求被告提供担保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官司打到财产保全这步,说明矛盾已经比较深了。但越是这种时候越要冷静,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千万别因一时冲动做出违法的事。法律永远站在守规矩的人这边!
如果你正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带着所有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每个案件情况不同,需要具体分析。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在维权的路上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