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公司动态
不安财产保全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5-09-03 15:41
  |  
阅读量:

通俗解读“不安财产保全”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不安财产保全”? 简单来说,就是打官司时,一方担心对方偷偷转移财产、导致自己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于是向法院申请提前“冻结”对方的财产。法律术语叫“诉前财产保全”或“诉中财产保全”,而“不安”指的是申请人有合理理由担心对方可能损害其权益。

二、什么情况下能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有明确证据:比如发现对方正在卖房、转账,或听到对方扬言“一分钱都不给”。 情况紧急:不立即保全,将来判决可能无法执行。 提供担保:法院怕你乱申请,通常会要求你交保证金或找担保公司

三、具体怎么操作?

写申请书:写明保全理由、金额和财产线索(如对方银行账号、房产位置)。 交法院立案:起诉前或诉讼中都能申请,紧急时48小时内法院要裁定。 执行保全:法院会查封账户、扣押车辆、冻结股权等,但不会直接划走钱。

四、常见误区

“随便就能冻结别人财产?” 错!没证据乱申请,可能赔对方损失(《民事诉讼法》第105条)。 “保全=提前拿到钱?” 不是!只是防止转移,最终还得等判决生效后执行。 “只能保全被告财产?” 特殊情况下,比如债务纠纷中,还能保全第三人(如欠被告钱的人)的财产。

五、注意事项

及时起诉诉前保全后30天内必须起诉,否则法院解除保全反制措施:对方可提出复议或反担保(交钱解冻)。 成本问题:保全费按标的额计算(比如1万元财产交120元),担保费另算。

六、现实案例 张三欠李四100万,李四听说张三正低价卖房,立刻申请保全。法院查封房产后,张三被迫和解还款。若李四没行动,房子卖掉后,即使胜诉也可能追不回钱。

总结 财产保全是法律给的“保险栓”,用对了能保护权益,用错了可能倒赔。关键要有证据、动作快,并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撰写,具体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


相关tags:
yzs226
yzs226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