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能否被“财产保全”?一文讲清关键问题
生活中,如果有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时,可能会申请“财产保全”——也就是提前冻结对方的财产,防止对方转移。那么,工资作为普通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能否被保全呢?今天就用大白话讲清楚其中的法律规则。
法律上,工资属于个人合法收入,当然是财产的一种。但和存款、房产不同,工资有两个特殊性:
持续性:工资按月发放,不是一次性资产; 生存保障性:工资是维持生活、抚养家庭的主要来源。因此,法院对工资的保全会更谨慎,既要保护债权人权益,也要给债务人留出基本生活费用。
已发放的工资(账户余额)
如果工资已经打到银行卡里,这笔钱和普通存款没有区别,法院可以直接冻结。但会参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保留一部分作为生活费。 例如:张三欠债10万元,工资卡里有2万元,法院可能冻结1.5万元,留5000元作为基本生活费。未发放的工资(未来收入)
对于还没到账的工资,法院可以裁定“扣留”或“提取”(即要求单位配合,每月划扣部分工资给债权人)。 关键点: 必须保留债务人和其抚养家属的最低生活费用(一般参照当地低保标准); 通常不会全额扣留,比例一般在20%~50%之间。如果工资被保全,债务人可以:
协商还款计划: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申请解除保全; 提出异议:证明保全金额影响基本生活,要求法院调整; 保留必要凭证:如抚养老人、孩子的支出证明,争取保留更多生活费。工资可以被保全,但必须“留活路”——法院会平衡债权实现和债务人生存权。如果你是债权人,想通过保全工资追债,需提供准确信息;如果你是债务人,工资被冻结,也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基本权益。
(本文依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整理,具体个案需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