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封存的房产,还能住吗?—— 一文讲清法律门道
生活中,遇到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常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的房产。很多人一听“查封”就慌了:房子被贴了封条,是不是就不能住了?会不会被立刻拍卖?其实,这里头有不少法律细节需要厘清。
财产保全(俗称“封房”)是法院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采取的临时措施,不等于最终判决。房子被查封后,所有权仍归原房主,但交易、抵押等权利受限。能否继续居住,分三种情况:
唯一住房:原则上可住 若被查封房产是债务人及其家属的唯一住房,法院通常不会强制清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基本居住需求有保护。但若房屋明显超出居住需求(如豪宅),法院可能要求腾退。
非唯一住房:可能被限制使用 若债务人名下有多套房产,法院可能禁止居住,甚至换锁、贴封条。此时强行破封入住,可能构成“妨碍司法”,面临拘留或罚款。
已进入执行阶段:风险升级 如果案件判决后债务人未履行还款,房产进入拍卖程序,法院会责令限期搬离。拒不搬离的,执行法官可强制清场。
即使房子被查封,以下两类人仍可能合法居住:
承租人:若查封前已签订合法租赁合同且实际居住,可凭合同主张“买卖不破租赁”。 其他权利人:如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有居住权,需向法院提交证据申请解除保全限制。总结:房子被保全后能否居住,关键看是否属于“生活必需住房”、案件进展阶段以及是否有其他权利人。遇到此类情况,冷静处理,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