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法院开的吗?一文讲清申请流程
很多人在打官司时,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导致自己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这时候就需要申请“财产保全”。但不少人搞不清楚: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法院开的吗? 其实这是个误会,下面用大白话解释清楚。
答案:当事人自己写,不是法院开的。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由申请人(或委托律师)起草的法律文书,法院只负责审核和裁定。就像你要找工作得自己写简历,不能指望公司帮你写一样。
自己准备材料
申请书:写明双方信息、请求保全的财产线索(如对方银行账号、房产地址等)、理由和担保方式。 担保材料:通常需要提供担保(比如自己名下的房产、存款,或找担保公司出保函)。交给法院
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申请书,如果情况紧急(比如对方正在卖房),可以申请“诉前保全”,48小时内法院会裁定。法院处理
法院审核通过后,会出具裁定书(这才是法院“开”的文件),然后执行局会去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总结:财产保全申请书是当事人自己写的,法院只负责审核和执行。想保住对方财产,一定要主动准备材料,及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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