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临时性措施,但很多当事人对"能否在保全程序中追加其他人"存在疑问。本文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实务角度解析这一问题。
财产保全,简单说就是法院在判决前,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而采取的"冻结"措施。比如查封房产、冻结银行账户等。
保全措施通常有两种:
诉前保全:起诉前申请的保全 诉中保全:起诉后申请的保全这是很多当事人困惑的问题。原则上,财产保全不能直接追加案外人,但存在例外情况:
法院只能对本案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不能随意对案外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这是因为:
保全具有强制性,直接影响财产使用 案外人不是本案当事人,未经审判不能认定其责任 法律程序要求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裁定对案外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被告与案外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告在诉讼前或诉讼中,故意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逃避执行 法院可以裁定对转移后的财产采取保全案外人是被告的财产代持人
能够证明案外人名下的财产实际属于被告所有 需要提供代持协议、资金流水等证据共同侵权或连带责任情形
如果有初步证据显示案外人与被告构成共同侵权或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申请追加为共同被告后再保全其财产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
公司作为被告,但有证据显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逃避债务 可以申请"揭开公司面纱",直接保全股东财产如果想对案外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不能直接申请,而需要通过以下步骤:
收集充分证据
证明财产实际属于被告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证明存在恶意转移的证据(如时间点接近诉讼等)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详细说明追加理由和依据 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按规定提供担保法院审查裁定
法院会严格审查证据的充分性 可能举行听证听取双方意见 符合条件的会作出保全裁定证据是关键
没有充分证据,法院不会轻易追加保全 常见的证据包括银行流水、合同、通讯记录等担保不能少
申请保全需要提供相应担保 追加保全的担保要求可能更高错误保全的风险
如果错误保全案外人财产,申请人需要赔偿损失 实务中这类赔偿案件不少见专业律师很重要
这类案件法律程序复杂 专业律师能帮助收集证据、设计诉讼策略案例1:张某欠李某100万元,诉讼前将名下房产"卖给"了亲戚王某。李某起诉后,提供证据证明该买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且王某未实际支付房款。法院裁定查封该房产。
案例2:A公司欠B公司货款,将主要资产转移到新成立的C公司(股东为原法定代表人亲属)。B公司证明两公司人员、业务混同,法院裁定保全C公司财产。
财产保全追加他人是法律实务中的难点问题,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分析。当事人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在专业法律人士指导下采取适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