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就像给债务人的财产"上锁",防止他在官司期间把财产转移或变卖。简单说,就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被告的财产采取限制措施,确保将来判决能顺利执行。
很多人以为"随时"都能申请保全,其实不然:
诉讼前保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正式起诉前申请,但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内起诉,否则保全解除。
诉讼中保全:案件审理过程中随时可以申请,但要有正当理由。
判决后执行前保全:判决生效后,执行程序开始前,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迹象时申请。
需要提供担保:法院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保全金额的担保(现金、房产或担保公司保函),不是想保就能保。
要有基本证据:不能凭空申请,至少要证明对方确实欠钱且有转移财产的可能。
法院审查时间:法院需要审核材料,不是当场就能办,紧急情况也要1-3个工作日。
遇到对方正在转移财产的紧急情况,可以申请"48小时紧急保全",但需要:
提供明确财产线索(如对方银行账号、房产证号) 担保手续齐全 证据充分显示紧急情况有效期:银行账户冻结一般6个月,动产查封1年,不动产查封2年,到期前要记得续保。
错误保全要赔偿:如果最后证明保全错了,申请人要赔偿对方损失。
可以置换保全物:被保全人可以用其他等值担保物替换被保全财产。
发现对方有财产时尽早申请,别等对方转移了才行动。
准备充分的财产线索,比如对方车牌号、房产地址、银行账户等。
考虑保全成本,小额纠纷可能不值得花大价钱做保全。
找专业律师帮忙,保全申请书写不好可能被法院驳回。
记住,财产保全是把"双刃剑",用得好能保障权益,用不好可能反伤自己。不是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