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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对象只能
发布时间:2025-08-25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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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对象只能“冻”这些?一文讲清法律红线

很多人打官司时担心对方转移财产,会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财产保全到底能针对哪些财产?是不是所有东西都能冻?今天就用大白话讲清楚法律的门道。

一、财产保全不是“随便冻”

法律上的财产保全,本质是“临时冻结”,目的是防止被告在判决前转移财产。但法院执行时只能针对两类对象

被告名下的财产

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余额(最常见) 房产、车辆(需登记在被告名下) 股票、基金等投资账户 公司股权(如果是股东)

关键点:必须能证明财产属于被告,比如银行账户要提供户名和账号。

被告有权的财产

别人欠被告的钱(比如应收账款) 被告的租金收益、分红等未来收入 被告保管的他人财产(如代持的房产)

不能碰的红线

案外人(非被告)的财产,除非能证明是被告借名代持 被告的生活必需品(如唯一住房、低保金) 法律禁止扣押的财产(如抢险救灾物资)

二、特殊财产怎么处理?

微信支付宝里的钱:可以冻结,但需提供明确账户信息。 未过户的房产:如果被告签了购房合同但没办证,一般不能直接保全。 工资卡:可以冻结,但必须保留最低生活费用(各地标准不同)。

三、操作中的坑别踩

错误示范:原告申请冻结被告父亲的存款,结果因无法证明存款实际属于被告,原告反要赔偿损失。 正确做法:先调查财产线索(比如通过银行流水、房产登记),再针对性申请。

总结:财产保全不是“万能钥匙”,必须精准锁定被告的财产。乱申请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既要不到钱,还得倒贴保全担保费!

(本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108条及实务案例撰写,具体操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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