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费:你需要知道的那些事儿
打官司时,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很多人会申请“财产保全”。但除了保全本身,法院还会收取一笔“执行费”。这笔钱到底怎么算?该谁出?今天就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
简单说,就是法院帮你“冻住”对方财产时产生的费用。比如查封房子、冻结银行账户,需要法官跑腿、办手续,这些成本不能全让国家掏,所以当事人得承担一部分。
注意区分:
保全申请费:交给法院的“手续费”,按保全金额比例收(比如1%)。 执行费:实际执行保全措施时产生的费用(比如查封车辆的拖车费、保管费)。原则上由申请人预交 你申请保全时,法院会要求你先垫付执行费(多退少补)。比如查封厂房要请锁匠换锁,这钱你得先出。
胜诉后可以找对方要 如果官司赢了,这笔钱可以算进“维权成本”,要求败诉方承担。但如果你败诉了,钱就得自己掏。
特殊情况
保险公司担保的保全:有些保全用保函代替现金担保,执行费可能由保险公司承担(看合同约定)。 法院依职权保全:比如离婚案中法官主动冻结财产,费用一般由国库支付。执行费没有全国统一标准,常见费用包括:
基础费用
查封、扣押:500-1000元/次(不同法院标准不同)。 冻结账户:银行可能收手续费(比如50元/账户)。实际支出
交通差旅:法官去外地执行,产生的油费、住宿费。 第三方服务费:比如评估公司对查封财产估价、仓库保管被扣货物的费用。举个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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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申请冻结李四的50万存款,法院收取: 保全申请费:50万×1%=500元(交给法院) 执行费:银行冻结手续费100元 + 法官出差费500元 = 600元(先垫付,胜诉后找李四报销)Q:执行费能退吗? A:如果保全解除或发现对方没钱可执行,预交的执行费可能部分退还(比如没产生的差旅费)。
Q:法院乱收费怎么办? A:要求出具收费依据(一般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不合理收费可向上级法院投诉。
总结:财产保全执行费就像“押运费”,先垫付,后报销。操作前务必和律师或法院确认细节,避免花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