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冻”住的钱和房子,啥时候能解封?
生活中,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或者涉及官司,法院可能会“冻结”他的财产(法律术语叫“财产保全”),比如银行账户、房子、车子等。很多当事人都会着急问:“这些财产到底要‘冻’多久?什么时候能解封?”今天就用大白话讲清楚这事。
简单说,财产保全就是怕对方转移财产,导致将来官司赢了却拿不到钱。比如:
欠钱不还:债主起诉前或诉讼中申请冻结对方账户; 离婚分财产:一方担心对方卖房,申请查封房产; 合同纠纷:甲方怕乙方跑路,申请冻结货款。财产不是永远“冻”着,符合以下条件就能解封:
1. 官司打完了 原告赢了:如果法院判对方还钱或赔偿,但对方拖着不给,可以直接用被保全的财产抵债(比如划扣存款、拍卖房子),这时候保全任务完成,自然解封。 原告输了:如果法院驳回原告诉求,被告可以立刻申请解封,法院必须在5天内解除(《民事诉讼法》第107条)。 2. 原告主动撤诉或和解如果双方私下达成协议(比如分期还款),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或解除保全,法院会裁定解封。
3. 被告提供担保如果被告觉得保全影响经营或生活,可以拿等值财产(比如用另一套房子或保证金)替换被查封的财产。例如:
账户被冻了50万,被告存50万到法院账户担保,原账户就能解封; 房子被查封,被告用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房子可先行解封。很多人不知道,保全是有“保质期”的:
银行存款、支付宝等:最长冻结1年,到期需原告申请续封,否则自动解封; 房子、车子:最长查封3年,到期不续封就失效; 股权、其他财产:一般2年。注意:原告如果拖着不续封,可能是官司没把握或忘了,被告可以主动提醒法院解封。
如果遇到财产被保全,先别慌,对照上面情况找解决办法。实在搞不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