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财产保全规定详解:普通人也能看懂的法律指南
财产保全是打官司时的重要法律手段,简单说就是“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确保赢了官司能拿到钱”。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保全规定”)就是专门规范这一程序的“操作手册”。下面用大白话帮你理清关键要点:
比如老李欠你100万迟迟不还,你起诉后担心他偷偷卖房卖车,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他的房产、存款等,这就是财产保全。分为两种:
诉前保全:起诉前紧急申请,必须30天内起诉,否则解除。 诉中保全:起诉后判决前申请,最常见。谁可以申请? 只要是打官司的原告(或仲裁申请人),或者可能被对方转移财产损害的利害关系人(比如债主)。
怎么操作?
书面申请:写明双方信息、保全理由、财产线索(比如对方银行卡号、车牌号)。 提供担保:一般需要交保证金(比如保全10万财产,可能交10%即1万担保)或找保险公司出保函。
例外: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等弱势群体案件,可能免担保。小技巧:如果不知道对方财产在哪,可以申请法院网络查控(但需提供初步线索)。
如果对方申请保全错误(比如最后官司输了),给你造成损失(比如冻结资金导致生意亏损),你可以起诉索赔。
典型案例:A公司恶意保全B公司账户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赔偿B公司300万损失。总结:财产保全是“法律保险栓”,用得好能保障权益,滥用则可能反噬自己。操作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结合案情设计最优策略。
(注:本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1月7日发布的规定及实务经验整理,个案细节请以最新法规和法官裁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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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普通人常问的3个问题
Q1:对方没房没车,还能保全吗?
A:可冻结工资、支付宝、微信余额甚至股权、保险现金价值。Q2:保全后官司打赢了,钱怎么拿?
A:直接申请执行已冻结的财产,无需重复走程序。Q3:保全费用谁承担?
A:先由申请人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