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当事人在打官司时都会遇到"财产保全"这个程序,很多人会有疑问:既然已经申请了财产保全把对方的财产"冻结"了,法院还能调解吗?今天我们就用大白话把这个事情讲明白。
首先要明白一个基本道理:财产保全和法院调解虽然都是在诉讼过程中进行的,但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程序,不存在"非此即彼"的关系。
财产保全好比是"冻结保险",目的是防止对方在官司期间偷偷转移财产,导致将来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而调解则是法院帮助双方"说和",看看能不能协商解决纠纷。
实践中,财产保全后调解成功的几率往往会更高,原因很简单:
被保全方有压力:银行账户被冻结、房产被查封后,被申请人往往会更愿意主动寻求和解,因为长期被冻结会影响正常生活和经营。
申请人底气更足:申请人看到对方财产已经被控制,心里更有底,调解时可能愿意在金额或支付方式上做些让步。
法院更倾向调解:我国法律一直倡导"调解优先",即便保全了财产,法官仍然会积极组织调解。
如果双方在保全后达成调解:
可以协商解除保全:调解书中可以约定对方付款后立即解除保全措施。
可能部分解除保全:比如调解金额小于诉讼金额,可以申请只解封对应价值的财产。
转化为执行担保:有些案件会把保全财产直接转为执行担保,确保调解协议履行。
如果调解失败,财产保全依然有效,案件会进入审判程序。这里提醒三点:
保全期限要注意:银行账户冻结通常1年,动产2年,不动产3年,到期前记得申请续保。
败诉可能赔偿损失:如果最终败诉,错误申请保全可能要赔偿对方损失。
可提供反担保解封:被保全方提供足额担保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对于申请人:保全后要积极准备调解方案,别觉得"封了财产就万事大吉"。
对于被申请人:被保全后要主动应对,别消极等待,可以提出合理和解方案。
无论哪方:调解达成后务必明确约定保全措施如何处理,写入调解协议。
总结:财产保全不影响法院调解,反而可能促进调解成功。两者是并行不悖的诉讼程序,关键是要根据案件情况灵活运用,既保护自身权益,又节省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