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费法院能支持吗?一文讲清
在打官司时,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导致赢了官司拿不到钱,很多当事人会申请“财产保全”。但申请保全需要交一笔费用,这笔钱法院能支持吗?今天就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明白。
财产保全费是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冻结、查封对方财产时,需要预先缴纳的费用。这笔钱主要包括两部分:
申请费:按保全金额的比例收取(类似“手续费”); 担保费:法院可能要求提供担保(比如找保险公司出保函,或自己押一笔钱)。关键问题:这些费用最后能由对方承担吗?
答案是:不一定,分两种情况:
1. 申请费:通常能支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如果申请人(原告)胜诉,法院一般会判决败诉方(被告)承担这笔申请费。比如:
你起诉对方欠款100万,申请保全了对方的账户,交了5000元申请费。 最后官司赢了,法院判决对方还你100万+5000元保全费。但注意:如果官司输了,或者保全错误(比如乱查封对方财产),这笔钱就得你自己承担。
2. 担保费:一般不支持担保费(比如买保险保函花的钱)属于“维权成本”,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败诉方承担。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让对方赔这笔钱,除非:
合同有约定:比如你们签合同时写明“违约方承担所有维权费用”; 特殊情况:对方恶意拖延诉讼、转移财产,法院可能酌情判赔。打官司是技术活,保全虽能防老赖,但费用问题要提前规划。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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