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诉讼前或诉讼中,为了防止被告(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通俗地说,就是“先下手为强”,确保对方有钱可赔。
很多人以为,只要对方名下没房、没车、没存款,就没法保全了。其实不然!即使被执行人“表面”无财产,仍有几种方法可以尝试: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可以尝试追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被执行人(比如股东未实缴出资、抽逃资金等)。
如果是个人,可以查是否有配偶共同债务,或者其亲属名下是否有转移的财产。如果财产保全困难,可以申请“行为保全”,比如禁止对方转移财产、禁止变更公司股权等,防止其恶意逃避债务。
即使暂时无法执行到钱,也可以申请将对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如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等),迫使其主动还钱。
收集财产线索
通过银行、房管局、车管所、工商局等查询对方财产。 委托律师调取对方银行流水,看是否有资金转移。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
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担保(可以是保险公司保函、现金或房产担保)。 法院审核后,会裁定是否冻结、查封对方财产。执行阶段继续追查
如果首次执行未发现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定期查询(比如每半年查一次银行账户)。 发现新财产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无财产”不等于“永远执行不了”,关键是要主动调查、灵活运用法律手段。通过查隐形财产、追加被执行人、申请行为保全等方式,仍有机会拿回欠款。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尽快咨询律师,制定合适的执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