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是谁给谁保管?——一文讲清保函的“保管”逻辑
银行保函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担保工具,但很多人对“谁开保函、谁持有保函、谁保管保函”这些问题容易混淆。本文用最直白的语言,结合实际场景,帮你彻底理清其中的关系。
银行保函涉及三个核心主体:
申请人(通常是买方或承包方):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并承担费用。 受益人(通常是卖方或业主):持有保函,并有权在约定条件下向银行索赔。 担保银行:根据申请人信用开具保函,承诺在受益人索赔时按条款付款。关键点:保函是银行对受益人的承诺,因此受益人必须持有保函原件,才能行使权利。
银行开立保函后,会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交付:
直接交给受益人(常见于国际交易); 通过申请人转交给受益人(国内交易较常见)。为什么受益人必须保管? 因为保函是受益人的“保险单”。例如:
在工程合同中,业主(受益人)持有保函,若承包商(申请人)违约,业主可凭保函向银行索赔。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受益人)收到买方(申请人)的付款保函后,才敢发货。 2. 特殊情况下:银行或第三方托管 银行暂存:某些跨国交易中,保函可能先由开证行保管,待受益人满足条件(如提交单据)后领取。 第三方托管:双方约定由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保管,确保公平性。注意:即使银行或第三方暂存,最终保函仍需移交受益人,否则失去担保意义。
银行保函的保管核心是“受益人持有,银行兑付”。它本质是银行对受益人的信用担保,而非申请人的资产。搞清这一点,就能避免交易中因保管问题导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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