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过程中,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转移财产,都会考虑申请财产保全。但不少人心里有个疑问:法院会主动帮我查对方的财产线索吗?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清楚这个问题。
财产保全简单说就是"冻结"对方的财产,防止对方在官司期间把财产转移、变卖或者藏起来。保全成功后,就算你赢了官司,对方也有财产可以执行。
答案是:一般不会主动查,主要靠申请人提供。
法院在保全阶段通常扮演"被动"角色,不会像侦探一样主动去调查对方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这是因为:
法院人力有限,每个法官手头案件很多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院有主动调查的义务 财产线索属于当事人举证责任范围虽然法院不主动查,但有几种方法可以获取财产线索:
律师可以:
到房管局查房产 到车管所查车辆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股权对于自己确实无法获取的关键证据,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由律师持令去相关单位调取。
2016年后,法院有"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可以快速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证券等财产。但要注意:
多数法院要求先提供初步财产线索才启动 不是所有地方法院都开放这项服务 查控通常在执行阶段使用较多先提供线索:向法院提交你知道的财产线索,比如银行账号、房产证号等
写明确请求:在申请书中写明"请求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财产"
提供担保: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可以用现金、保函或实物
及时跟进:提交申请后要主动联系法官,了解进展
在极少数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主动调查: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调取的证据 法院认为审理需要的证据总结:法院在财产保全阶段一般不会主动调查财产线索,主要依靠当事人提供。聪明的做法是自己先尽力收集线索,再通过合法渠道补充完善,这样才能提高保全成功率,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有需要的人。打官司是技术活,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