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Performance Bond)是银行或担保机构应承包商(申请人)的请求,向业主(受益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保证承包商按合同履行义务。如果承包商违约,业主可凭保函向银行索赔,银行在核实后支付相应款项。
简单来说,它就像一份“信用保险”——银行用自己的信誉担保,确保承包商不会“撂挑子”,否则银行会赔钱给业主。
在讨论履约保函的性质前,先明确两个概念:
无条件担保(见索即付保函)
受益人(业主)只需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书面索赔,银行必须付款,无需证明承包商是否真的违约。 银行不介入合同纠纷,只审核单据是否“表面相符”。有条件担保
受益人索赔时,需提供承包商违约的实质性证据(如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或双方确认的违约事实)。 银行会审查违约是否真实,再决定是否赔付。答案:不一定,取决于保函的具体条款。
实践中,国内工程领域的履约保函通常要求受益人提供:
承包商违约的书面声明; 第三方(如监理单位)出具的违约证明; 或双方协商一致的违约确认文件。这种情况下,银行不会“见索即付”,而是会核实违约事实,属于有条件担保。
如果保函明确约定“受益人声明违约即可索赔”(如国际工程中常见的“见索即付保函”),则更接近无条件担保。但这类保函在国内较少见,因风险过高,银行通常不愿出具。
平衡各方利益
业主希望保函能快速赔付,但承包商担心恶意索赔。 “有条件”设计可防止业主滥用索赔权,同时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国内司法实践倾向
中国法院通常认为,履约保函应以实际违约为赔付前提(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银行风险控制
银行不愿卷入合同纠纷,“有条件”条款可降低其被不当索赔的风险。关键看保函的索赔条款:
若写明了“需提交违约证明”→ 有条件担保; 若写明“凭书面声明即可赔付”→ 接近无条件担保; 若未明确约定→ 国内法院通常按“有条件”解释。履约保函的法律性质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具体条款判断。国内工程中,多数履约保函属于有条件担保,要求受益人证明违约事实后方可索赔。但若保函明确约定“见索即付”,则可能被视为无条件担保。签订保函前,务必仔细审核条款,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