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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 异地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4-27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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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异地财产保全

什么是异地财产保全?

异地财产保全是指异地法院对被执行人位于本辖区以外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以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隐匿财产,确保执行标的的实现。

异地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

申请异地财产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 有明确的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
  • 被执行人财产处于非被保全法院管辖区域
  •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或隐匿财产的风险

异地财产保全的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异地财产保全申请书》,并附证据材料。
  2. 法院审查: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发出协助函:受理法院向被保全法院发出《异地财产保全协助函》,请求协助执行保全措施。
  4. 被保全法院执行:被保全法院收到协助函后,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5. 财产查询:被保全法院协助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向受理法院报送执行情况。

异地财产保全的注意点

  1. 信息准确性:申请时提供的信息要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保全措施难以执行。
  2. 保全范围:法院只能对被执行人可执行的财产进行保全,包括动产、不动产、股权、银行存款等。
  3. 保全限期:异地财产保全的限期一般为半年,期满后如果申请人未申请延期保全,保全措施将自动解除。
  4. 错误保全的责任:法院在作出保全决定时,如果因过失导致错误保全,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异地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保全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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