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全的法律程序中,担保是一种很重要的手段,它可以增加一方的信用度,保证履行义务。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有些保全措施是不需要提供担保的,下面就来详细讲解一下。
首先,对于一些财产性的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等,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提供担保的。但是,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刑事囚犯逃跑或者销毁证据的情况极为严重,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直接予以查封、扣押等措施。这是因为刑事案件的性质决定了其对于证据的保存、保全的必要性比较大。
其次,对于保全申请人在讨薪案件中提出的保全申请,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这是因为讨薪案件的特殊性质,一般情况下欠薪的劳动者本身就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再要求其提供担保,会对其提起的困难加大,同时也违背保全的目的。
另外,对于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全,法院也不会要求提供担保。这是因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全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不保全既有可能导致赔偿难度加大,也有可能导致知识产权遭到侵害,进一步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还有,对于保全范围较小,风险较低的案件,法院在适当情况下也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衡量,以确定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总的来说,保全的担保要不要提供,与案件的性质、申请人的情况、保全措施的性质以及风险大小等因素都有关系。在具体的情况下,申请人应该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的程序。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为保全措施的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