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路漫漫,在情侣步入婚姻殿堂前,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出现纠纷,而双方在恋爱期间可能已经有了不少财产往来,如订婚礼金、共同购置房产、贵重物品等。当婚约关系破裂时,这些财产的处置往往会成为争议焦点,而诉诸法律时,若对方有意隐匿、转移财产,可能会导致将来判决无法执行,因此,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什么是婚约财产纠纷诉前保全?它适用于哪些情况?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本文将为你一一解读。
所谓婚约财产纠纷诉前保全,是指在婚约财产纠纷发生时,权利人为了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在提起诉讼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的确保被申请人履行将来的生效判决的强制措施。
简单来说,就是当你和对方解除婚约关系时,为了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导致将来判决无法执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婚约财产纠纷诉前保全主要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订婚后解除婚约的,双方订婚时交换的财物,应根据订婚时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照习俗处理。如果一方不按照约定或习俗返还财物,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返还。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因此,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共同经营的财产等,属于共同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要求分割。
婚约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的财产赠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在婚约期间,一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予另一方的财产,如首饰、汽车等,可以要求返还。
在婚约财产纠纷中申请诉前保全,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申请主体:婚约财产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即原告和被告。
申请时间:在提起诉讼之前。如果已经提起诉讼,则属于诉讼保全的范畴。
申请条件:
你需要证明你与对方存在婚约关系,如订婚证、同居关系证明等; 需要证明你与对方存在财产纠纷,如转账记录、财产凭证等; 需要证明对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或可能,如银行流水、财产转移记录等。申请材料:
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保全的理由、保全的财产情况、申请保全的请求等; 身份证明; 婚约关系证明; 财产纠纷证明; 对方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或可能的证据; 其他有助于法院作出裁决的材料。申请流程:
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执行保全措施。注意事项:
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应与本案争议财产的价值相当,不宜过高或过低。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会要求你提供担保,如财产抵押、保证金等,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能不予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会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如果提出异议,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如认为保全措施不当,可能会解除保全。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会尽快审理案件,如你在诉讼中放弃保全的财产,人民法院会解除保全。小张和小李原订于2023年9月9日举行婚礼,后因感情不和,小张于2023年8月10日解除婚约。小张和小李在订婚时互赠了首饰,价值约5万元。小张要求小李返还首饰,但小李拒绝,并有意转移财产,小张担心无法追回首饰,于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小张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与小李存在婚约关系,且小李确有意转移财产,于是裁定冻结小李名下价值5万元的财产。小李对此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保全措施适当,驳回了小李的异议。
婚约财产纠纷诉前保全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在婚约关系破裂时,如果对方有意隐匿、转移财产,当事人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申请保全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婚约关系、财产纠纷和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或可能,并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