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制度。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防止债务人转移或隐匿财产,为将来胜诉获得赔偿提供保障。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财产保全申请有时会面临超标的的情况。那么,如何应对财产保全申请超标的?这就需要掌握一些技巧和方法。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原告的请求,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但是,如果原告的请求金额过高,超出了被告能够提供的担保范围,就会出现财产保全申请超标的情况。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有:
原告方面的原因:原告可能存在故意高估诉讼标的额的情况,目的是想通过提高诉讼标的额来增加对被告的压力,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被告方面的原因:被告可能存在隐匿财产的情况,导致法院无法准确评估被告的财产情况,从而导致保全金额过高。 法院方面的原因:法院在评估诉讼标的额时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导致保全金额过高。如果遇到财产保全申请超标的情况,不要慌张,可以尝试以下应对策略:
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如果双方存在一定的协商空间,可以尝试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保全金额。 提供反担保:如果原告方坚持高额保全,被告方可以考虑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指担保物权的设定人或担保人提供一定的担保物或保证,以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义务。通过提供反担保,可以减少对被告方财产的限制,使被告方能够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申请变更或解除保全:如果原告方不愿意协商,或者被告方无法提供反担保,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被保全人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经济纠纷,甲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冻结乙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000万元。法院审查后认为,该保全申请超出了诉讼的标的额,属于超标的,故裁定对乙公司在银行的存款保全金额为500万元。
应对策略:乙公司可以向法院提供反担保,例如提供相应价值的不动产作为担保,以申请解除对存款的保全措施。
例2:丙公司与丁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丙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冻结丁公司名下价值2000万元的房产。法院审查后认为,该保全申请超出了诉讼请求的金额,属于超标的,故裁定对丁公司名下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进行保全。
应对策略:丁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保全措施,提供相应价值的存款或有价证券作为反担保,以申请解除对房产的保全措施。
在应对财产保全申请超标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及时处理:财产保全申请超标的,可能会对被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因此,被申请人应该及时处理,避免因保全措施导致的损失扩大。 选择适当的应对策略:被申请人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应对策略。如果被申请人有能力提供反担保,可以考虑提供反担保来解除保全措施;如果被申请人无法提供反担保,可以尝试与申请人协商,或者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保全。 收集和保存证据:在应对财产保全申请超标的时候,被申请人应该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例如,如果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高估了诉讼标的额,可以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证明诉讼标的额的实际价值。总之,遇到财产保全申请超标的情况,不要慌张,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提供反担保、申请变更或解除保全等方式来应对。同时,被申请人也需要注意及时处理、选择适当的应对策略,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