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财产诉讼保全怎样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5-04-20 04:50
  |  
阅读量:

财产诉讼保全收费标准详解

财产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对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将来能顺利执行判决或裁定的制度。财产诉讼保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保障胜诉方权益,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那么,财产诉讼保全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解读。

一、财产诉讼保全收费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分为现金担保、保证担保和财产抵押、质押 four种。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缴纳费用,这是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收费依据主要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作出裁定,申请人应当交纳财产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裁定书时预交财产保全费。

二、财产诉讼保全收费标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财产保全费按照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或者请求保全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交纳。收费标准如下:

不动产:按照申请保全不动产价值的2%交纳,最低不低于5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动产:按照申请保全动产价值的5%交纳,最低不低于5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按照申请保全金额的2%交纳,最低不低于5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其他财产权:按照申请保全标的价值的5%交纳,最低不低于5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申请保全数额难以确定: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前四项规定的最低标准交纳财产保全费,并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交。

三、财产诉讼保全收费注意事项

申请保全费用,由申请人预交。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作出裁定后,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裁定书时预交财产保全费。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时,一并通知申请人预交财产保全费。

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作出裁定,申请人未预交财产保全费或者预交部分财产保全费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预交。申请人逾期未预交或者预交部分财产保全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裁定解除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费不予退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财产保全申请或者撤销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退还财产保全费。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预交部分财产保全费,人民法院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实际支出费用超出预交部分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申请人补交,申请人拒不补交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在执行财产保全措施时,实际支出的费用少于预交部分的,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多交部分的财产保全费

四、财产诉讼保全收费案例分析

案例一:李先生与王先生因经济纠纷诉至法院,李先生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王先生名下价值500万元的房产。法院裁定准许后,李先生应如何交纳财产保全费?

解析: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不动产保全费按照申请保全不动产价值的2%交纳,最低不低于5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李先生申请保全王先生名下价值500万元的房产,应交纳保全费为10000元(500万×2%),超过了最高限额5000元,因此李先生应按最高限额5000元交纳保全费。

案例二:张女士与陈女士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张女士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陈女士名下银行账户中的100万元存款。法院裁定准许后,张女士应如何交纳财产保全费?

解析: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银行存款保全费按照申请保全金额的2%交纳,最低不低于5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张女士申请保全陈女士名下银行账户中的100万元存款,应交纳保全费为2000元(100万×2%)。

五、小结

综上所述,财产诉讼保全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等四类,收费比例分别为2%、5%、2%和5%,同时设有最低和最高收费限额。申请人应根据自身申请保全的财产类型和价值,按照相应标准交纳财产保全费。此外,人民法院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会要求申请人预交部分或全部财产保全费,若申请人逾期未交纳,法院有权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相关tags: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