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往往拥有共同财产,当夫妻关系出现裂痕,甚至走向离婚时,财产分割往往成为夫妻双方争论的焦点。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或隐匿。那么,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先申请财产保全呢?申请财产保全有哪些注意事项?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是保障离婚时自身财产权益的重要手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担心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或隐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在离婚时,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财产或者有逃避履行义务行为的。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例如隐匿银行存款、转移房产、变卖贵重物品等,另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名下的财产,防止进一步的转移或变卖。
对方有销毁证据的行为的。如果一方有销毁证据的行为,例如销毁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等,从而影响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另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据,并禁止对方销毁证据。
为防止迫在眉睫的损害的发生。如果离婚时,一方因特殊情况,例如遭遇家庭暴力、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而紧急离开夫妻共同住所,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保护个人财产权益,防止迫在眉睫的损害发生。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保全的理由、保全的财产情况、申请保全的请求等。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财产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材料,例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流水等。
情况紧急的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在提起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提供情况紧急的证明材料,例如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对方有家庭暴力的证据等。
在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选择正确的保全对象。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明确保全的对象,例如是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财产证明,确保保全对象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
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以证明申请保全的必要性。如果证明材料不足,人民法院可能不会批准财产保全申请。
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需要一定的时间处理,如果对方已经开始转移财产,申请人需要尽快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以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
了解申请财产保全的风险。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担保金,如果最终人民法院判决申请人败诉,申请人可能无法收回担保金。因此,申请人需要全面考虑申请财产保全的风险。
案例一:李某与张某离婚时,发现张某有转移财产的嫌疑,于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张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李某提供的证据充分,批准了财产保全申请。最终,人民法院判决张某将隐匿的财产进行分割,李某成功维护了自己的财产权益。
案例二:王某与陈某离婚时,怀疑陈某有隐藏财产的行为,但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便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王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陈某有隐藏财产的行为,驳回了财产保全申请。最终,人民法院判决王某败诉,并要求王某赔偿陈某因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
在离婚时,如果担心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或隐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缴纳一定数额的担保金。同时,申请人需要全面考虑申请财产保全的风险,避免因财产保全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总之,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是保障自身财产权益的重要手段,需要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