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是一种常见的诉讼保障措施。然而,近年来,一些人恶意利用法律漏洞,通过分财产保全的方式,达到不正当的目的,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社会上对此议论纷纷。
那么,什么是恶意分财产保全?它有哪些危害?又该如何防范和应对?我们将通过本文一一解读。
恶意分财产保全,是指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滥用诉讼权利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故意制造多个诉讼,对同一债务人的财产分别申请保全,以达到控制债务人财产、获取不当利益的目的。
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更会给被保全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使其陷入困境。被保全人可能面临的困境包括:
财产被冻结,经营活动受阻:被保全人企业的银行账户、应收账款等资产被冻结,正常的经营活动受到影响,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陷入困境。
个人名誉受损,社会关系受影响:被保全人可能面临个人名誉受损、社会关系受影响的情况,在商业社会中,个人信用和企业信誉至关重要,一旦受到影响,可能对被保全人造成长期的负面影响。
家庭生活受扰,精神压力巨大:被保全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可能受到干扰,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
恶意分财产保全的实施者通常会利用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和人们对司法程序的陌生,采取多种手段达到目的。常见的手段包括:
虚假诉讼:制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通过虚假诉讼,获得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对被保全人的财产进行控制。
滥用诉讼权利:当事人利用诉讼权利的广泛性,故意制造多个诉讼,对被保全人的财产分别申请保全,使被保全人面临多方诉讼的压力,无法正常应对。
虚假证明:提供虚假的证据材料,包括虚假的合同、票据、账单等,误导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从而获得对被保全人财产的保全。
关联操作:多个申请人之间可能存在关联关系,他们互相配合,分别对被保全人的财产申请保全,形成合力,给被保全人带来更大的压力。
面对恶意分财产保全的行为,被保全人应该如何防范和应对?以下是一些策略和建议:
加强风险意识:被保全人应该加强风险意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注意识别潜在的风险,包括对交易对手的背景调查、合同审查等,避免卷入虚假诉讼或成为恶意分财产保全的目标。
及时申诉:被保全人一旦发现财产被保全,应该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或申诉,说明情况,提供证据,请求法院解除保全。
积极应诉:被保全人应该积极应诉,参与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包括申请调查取证、提供证据、申请证人出庭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申请反担保:被保全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反担保,提供相应的担保后,请求法院解除对自己财产的保全,减轻保全带来的影响。
追究法律责任:被保全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保全申请人的恶意行为,要求法院对其采取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拘留等。同时,被保全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全申请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该公司股东王某与他人合谋,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分别向多家法院提起诉讼,声称该公司拖欠工程款,申请对该公司财产进行保全。多家法院分别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了该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该公司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资金链断裂,最终陷入破产境地。
在本案中,王某与他人合谋,利用虚假诉讼,恶意分财产保全,导致该公司陷入困境。被保全公司可以采取的应对策略包括:
收集证据,向法院提供王某虚假诉讼的证据,包括证明工程款虚假的合同、账单等材料,要求法院解除保全,并对王某采取处罚措施。
申请反担保,提供相应的担保后,请求法院解除对公司财产的保全,以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公司损失,包括经营损失、名誉损失等。
恶意分财产保全是一种扰乱司法秩序、损害社会公平的行为。被保全人应该加强风险意识,及时识别和应对,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陷入困境。同时,司法机关也应该加强对恶意分财产保全行为的识别和打击力度,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