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公司动态
民事诉讼中撤销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5-04-10 16:24
  |  
阅读量:

民事诉讼中撤销财产保全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保障胜诉判决得到有效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同时,财产保全也可能因申请人的滥用而对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撤销财产保全的制度,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民事诉讼中,撤销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具体应当如何操作?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申请或者自己主动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紧急措施,对当事人之间存有争议的财产、涉案财产依法实施冻结、查封、扣押等,以防止该财产被转移、隐匿、毁损,保障民事诉讼生效裁判能够得到实际执行。

二、撤销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审查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对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实行严格监督,被保全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财产保全错误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应当进行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解除:

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与实际保全数额、保全范围不符的证据,致使人民法院采取错误的保全措施的; 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超过了请求的范围或者保全金额明显过高的; 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的其他情形。

三、撤销财产保全的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措施应当实行严格监督,人民法院采取错误的财产保全措施,造成被保全人或者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那么,在民事诉讼中,撤销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1. 申请

被保全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财产保全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财产保全。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审查

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财产保全的必要性。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是否存在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情形,以及是否有其他较为适当的保全方法。 财产保全的范围和金额。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财产保全的范围和金额是否与诉讼请求以及保全的必要性相适应。 财产保全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有效,是否有虚假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 3. 决定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符合撤销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定,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财产保全的,应当同时解除对被保全财产的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

4. 赔偿

人民法院采取错误的财产保全措施,造成被保全人或者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人民法院在作出撤销财产保全的裁定时,应当同时对是否赔偿、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

四、案例分析

某公司因与甲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甲公司名下价值2000万元的财产。人民法院审查后,对甲公司名下价值2000万元的财产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随后,某公司与甲公司达成和解,撤回了起诉和财产保全申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解除财产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某公司撤回了财产保全申请,且查封、冻结的财产金额明显过高,符合撤销财产保全的条件,于是裁定撤销了对甲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并解除对相关财产的查封、冻结。同时,人民法院审查了甲公司提出的赔偿申请,认为人民法院采取错误的财产保全措施,导致甲公司无法正常使用相关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于是决定对甲公司进行适当的经济赔偿。

五、小结

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措施实行严格监督,被保全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错误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审查时,应当重点审查财产保全的必要性、范围和金额、证据等内容。符合撤销财产保全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定,并解除对被保全财产的相关措施。同时,人民法院采取错误的财产保全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相关tags: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