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资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们是被执行人,特此申请解除相对人对我方资产的保全措施,并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裁判文书及以下事实和理由提出本申请。
一、事实和理由
1.我方公司属于合法合规经营,在行业内享有良好信誉。且我方所涉及的财产并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合同,不存在转移、隐匿或毁损文书以逃避债务等情况。
2.对我方资产进行保全已经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不便,严重影响了我方正常经营和生活秩序。
3.相对人提出的保全请求存在明显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上的错误,并且未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保全请求。
二、申请解除保全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我方有权随时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我方资产的保全措施,是合法和必要的行动。
三、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相对人向我方资产实施的保全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对人执行;
2.准予我方在正常范围内解冻或处置被保全的资产;
3.责令相对人在7日内归还我方因解除保全而支付的费用。
四、附录
1.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企业证件复印件;
2.我方公司财务数据、资产清单等相关证明文件;
3.与本案有关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裁判文书等。
希望法院能公正地审理我们的申请,依法作出合适的审判和判决,解除对我方资产的保全措施。感谢您对本次申请的关注与支持!
被执行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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