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告知书
尊敬的被执行人:
根据法院作出的《恢复原状决定》(或判决、裁定),你已于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进行了财产保全。现我方根据你的申请,经核实情况属实,决定解除对你财产的保全。
一、解除财产保全的内容如下:
1. 解除冻结你名下银行账户中的所有金额,并解除对其进行任何处置、划转等限制;
2. 解除对你名下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等)进行查封、扣押、异议登记等措施;
3. 解除对你名下动产(包括车辆、设备等)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
4. 解除对你名下其他财产的限制措施。
二、你应确保在解除财产保全后继续履行你应尽的义务,并做到以下事项:
1. 不得转移、隐匿、变卖、毁损你名下的财产;
2.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你在执行法院作出的决定中的义务;
3. 配合执行机关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解除财产保全的顺利进行。
三、如有违反上述义务的情况发生,我方将采取相应措施,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执行机关的工作。
请你亲自前来我方领取解除财产保全决定,若逾期不领取,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送达。请合法合规地落实解除财产保全的各项要求,并主动履行你的义务。
特此通知。
执行法官:xxx
法院名称:xxx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