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出的申请。而诉讼保全申请有着一定的格式要求,最高法院规定了一些必备的内容。
首先,在诉讼保全申请书上方应当明确注明“诉讼保全申请书”字样,并注明案由、申请保全方式、申请保全财产总额等要素。
其次,在申请书的标题下一栏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然后,在申请书的正文部分,申请人应当详细陈述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
申请书的格式要求也包括对被申请人的署名和地址的填写,被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书正文下方署上自己的姓名或名称,并注明地址。
此外,诉讼保全申请书还要求申请人签名并加盖管辖法院的印章(如果有)。同时,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诉讼保全申请书是由代理律师代为起草的,则申请人还需提供代理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律师的执业证号等相关信息。
最后,将诉讼保全申请书按规定的格式装订好,并在每页右上角注明页码和份数。同时,需要准备申请书原件的一份副本,以备法院审查和对照使用。
综上所述,诉讼保全申请书的格式要求非常重要,必须严格遵守最高法院的规定。只有符合规范要求的申请书才能获得法院的审核通过,并最终实现保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