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措施申请书
尊敬的XX法院:
我系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因XXX原由被XX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以下解除保全措施的申请。
一、关于解除保全措施的理由
我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对公司的财产有充分的管控和监督职责。此次 XX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并非有实质性根据,且给公司经营造成了严重的困扰。
二、关于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
基于上述理由,我恳请贵院考虑对我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进行解除,并将相关财产物品返还给我公司。
三、有关证明材料
1. 公司的登记证明文件副本。
2. 证明我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的文件复印件。
3. 公司近期的资金状况证明。
4. 其他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申请解除保全措施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XXX条规定,案件一经提起,自受理之日起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保全措施不应过度影响被保全财产的正常运转,否则将损害被保全财产的合法权益。本案中,贵院采取的保全措施对我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依据上述理由和相关法律规定,我特向贵院申请解除现有的保全措施。
五、陈述和证明意见
1. 本申请的内容属实。
2. 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六、法定代表人/股东签名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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