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函
尊敬的法院领导:
我系原告________,针对被告________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审判需要,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为确保本次申请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特提供以下保函。
承诺人(申请人):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被承诺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被告):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以下为本次保函的详细内容:
第一条 保函金额:
根据贵院的裁量权,本保函金额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________范围内,并经双方共同确认。申请人保证相应金额属于合法所有且足以支付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
第二条 保函期限:
本保函自贵院核准并颁发财产保全决定开始,持续期限为________。
第三条 保函执行:
一旦贵院作出财产保全决定,申请人将根据法院的要求立即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债权人或其他相关方需要的所有文件和信息。保证申请所涉金额及时支付,并遵守与本次保函相关的所有法律和规定。
第四条 保函费用:
双方同意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和贵院的规定,由被承诺人支付本保函费用。该费用应在贵院核准财产保全决定之前支付给申请人。
第五条 解除保函:
本保函将会在以下情况下解除:
1. 被承诺人主动支付贷款金额及相关费用;
2. 贵院作出无效、撤销、终结财产保全决定或诉讼案件决议;
3. 根据贵院的判决结果执行完毕。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保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一方应及时向另一方通知,并尽最大努力减小不可抗力事件对本保函履行的影响。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本保函产生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贵院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处理。
特此保证,若我系申请人在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过程中,未尽到义务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此致
敬礼!
日期:________
申请人(盖章):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