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为了防止对方当事人逃避执行、毁损财产、转移财产或其他方式可能导致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一些措施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要提交诉讼保全申请,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保全申请书
当事人首先需要书面形式提出保全申请。保全申请书应明确说明被申请人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并陈述保全的理由和请求。保全申请书格式可以参考当地人民法院的规定,一般包括个人或法人单位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2.证据材料
保全申请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申请人所提出的保全请求是合法和必要的。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电子证据或者其他形式的证据,例如合同、发票、照片、录音、视频等。申请人应该将这些证据逐一列举清楚,并附上复印件或提供电子文件。
3.财产状况证明
为了申请保全措施,当事人需要证明被申请人有可能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该侵害行为可能导致无法收回损失。为了证明这一点,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财产状况证明材料,比如银行存款证明、财产权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被申请人具有可执行财产的文件。
4.法律依据和程序规定材料
申请方还需要提交与保全申请相关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规定的相关材料,例如相关法律法规、法院解释、司法解释等。这些材料可以帮助法院了解保全申请的依据和要求,进一步判断是否应当予以准许。
5.其他相关材料
除了以上所述材料外,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和要求,当事人还可以准备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有助于证明与保全原因和请求有关的事实。
总之,诉讼保全申请的效力及其是否得到法院的准许,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利益保护。因此,在递交保全申请前,当事人应当认真准备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只有提供充分的材料,才能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