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诉讼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某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方甲公司,根据我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工程项目,并向乙公司支付了全部工程款。然而,乙公司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我应得的一部分工程款支付给我。
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三个月,尽管我多次通过电话和书面催促乙公司支付工程款,但乙公司仍然拖延不支付,并以各种借口搪塞。考虑到乙公司欠款的数量较大,我对能否成功追回欠款存在担忧。
基于以上原因,我特此向贵院提交工程款诉讼保全申请,希望贵院能够依法保全乙公司的相关资产,确保我能够顺利追回所欠工程款,确保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申请保全前,我已经履行了以下程序:
1. 与乙公司进行多次沟通,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所欠工程款。
2. 向乙公司发出律师函,明确要求其支付工程款,并设置最后期限。
然而,乙公司对于这些程序置之不理,均未做出任何回应。考虑到乙公司的态度和行为,有理由相信他们可能会转移、隐匿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资产,导致我无法顺利追回所欠工程款。
因此,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提出以下保全申请:
1. 查封乙公司位于XX市的总部办公楼及相关附属设施。
2. 冻结乙公司在各大银行的账户,并对其在各金融机构的增额借款、贷款等活动进行监控。
3. 查封乙公司名下所有固定资产,如土地、房屋、机械设备等,以防止其变卖或抵押。
4. 协助甲公司调查乙公司的其他资产情况,并予以冻结。
我郑重声明,本申请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公平正义,而非恶意侵害乙公司的合法权益。我在此承诺,若我最终无法证实乙公司存在资产转移、隐匿等行为,愿意承担因此给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申请,请贵院受理并依法予以保全。
甲公司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