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告知书
尊敬的投保人: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们提供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服务。
在投保前,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本公司需要向您说明以下事项,请您仔细阅读:
1. 本保险是以合同文本约定的内容为准,承保范围、责任、免赔额、免赔期等条件均详见保险合同。
2. 投保人须如实向本公司提供被保险财产的相关情况,如有隐瞒或不如实告知的情况,本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保费。
3. 投保人须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若未按照约定交付保费,则视为未成立保险合同,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 本保险仅对保单中明确列明的财产进行保险责任承担,但需符合合同约定的一切条件和条款。
5. 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按照要求提交理赔材料。本公司将依法及合同约定进行核赔,并在承认索赔后尽快支付赔偿。
6. 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相关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请您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并在投保前充分了解本保险产品的相关条件和责任。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祝福您的财产始终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