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证据保全民事裁定书
尊敬的法官:
我是一名来自某某公司的代理律师,就我所代理的案件向贵庭呈报此致。
根据某某公司与某某个人之间存在的债权纠纷,我方于某年某月向法院申请了证据保全措施。我方认为对方可能销毁或转移相关证据,因此请求贵庭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经过多次调查和审查,我方发现了新的证据,并认为该证据能够有效支持我方的主张。鉴于此,我方正式请求贵庭解除原先进行的证据保全措施。
首先,根据我方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被保全证据已经不存在被销毁或转移的危险。这意味着继续保全该证据将不再有实质性作用。
其次,经我们深入研究,在此期间我们找到了更加有力的证据以支持我方的主张。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合同、电子邮件通信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这些新发现的证据能够更加明确地证明我方的权益,并提供更有利的论据来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原先的证据保全措施已经不再必要,因为被保全证据并非唯一支持我方主张的依据。解除证据保全的民事裁定书将有助于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负担,并促进案件的顺利审理。
最后,我方再次强调,尽管请求解除证据保全措施,但我们已经保存了关键证据的副本,并愿意随时交付给法庭和对方当事人。这样可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基于以上理由,请贵庭判决解除我方的证据保全民事裁定书。相信在您的正确判断下,公平正义必将得到维护。
再次向贵庭表示感谢与敬意!
此致
某某公司代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