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律师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财产保全执行机关:
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律师,特向贵机关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一、案件背景
我方代理的案件为某某公司与甲某之间的债权纠纷案,甲某作为被申请人,已于日期收到贵机关的财产保全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了保全措施。根据我方对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款的分析,我方认为保全申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持,存在明显的非法和滥用情况。
二、解除保全的理由
1.原告主张的债权不成立。经过我方详细研究和侦查,发现原告提出的债权主张存在重大瑕疵和争议,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债权存在。因此,保全措施严重影响了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保全申请缺乏紧急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全措施应为紧急的、不可替代的手段,并且应在案件初审阶段提出。然而,在此案中,原告已经多次拖延起诉,导致案件进展缓慢,保全措施失去了紧急性。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第XXX条等有关规定,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限内,无视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停止或解除保全的义务时,被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
四、解除保全的请求
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方请求贵机关:
1.立即解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解冻相关资产;
2.责令原告支付因保全措施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担保金损失等所有费用;
3.其他相应的合法权益。
五、附件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证明及相关设备证明等材料;
2.我方律师事务所代理委托书;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敬请贵机关审核并作出合理、公正的决定。
代理律师:XXX
联系电话: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