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人故意隐匿、转移财产或者有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其他情形,依法采取一定措施保护债权人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保全可以分为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两大类。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为了保证最终判决的执行效果,采取的措施来保护债权人的财产免受被告的损害。财产保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法院可以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或者扣押,以防止其转移、隐匿或者毁损。查封是指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进行封存,扣押则是指暂时限制被告使用其物品的权利。
法院可以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股票账户等资金财产,使其无法支配这些财产。冻结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告在案件结束后能够履行判决结果。
法院可以禁止被告从事可能给债权人利益造成伤害的活动,比如限制被告转移、处分财产等行为。
证据保全是指为了确保诉讼期间相关证据不被灭失或毁损,法院采取的措施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证据保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法院可以指定鉴定机构对有争议的物品进行鉴定,或者对现场进行勘验,以获取需要的证据。
法院可以调查相关证据和资料,并将之作为诉讼材料的一部分,以确保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法院可以暂时扣押相关证据,以防止证据在诉讼期间被灭失或毁损。
总结来说,诉讼保全分为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两大类。财产保全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财产不受被告损害,而证据保全主要是为了确保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